校属各部门:
财政部对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8号)进行了修订,修订后的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为规范采购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,陕西省财政厅于2017年8月4日发布了《陕西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》,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明确排除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请校属各部门认真学习落实上述规章和文件精神,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工作。
附件1: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87号).doc
附件2:政府采购负面清单-货物.doc
附件3:政府采购负面清单-服务.doc
附件4:政府采购负面清单-工程.doc
西安财经学院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9月7日